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是中國共產黨人必須擔當的時代使命。作為一個政治組織,中國共產黨有著崇高理想和嚴明紀律,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既重視思想建黨,堅定理想信念、強化宗旨意識,又重視制度治黨,立法規、定規矩、嚴紀律,從嚴管黨治黨。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努力形成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制度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格局。”《習近平關于嚴明黨的紀律和規矩論述摘編》第四部分針對創新黨內法規制度作出了深刻闡述,提出了明確要求,這些重要論述為我們進一步推進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提供了正確的理論指導。
黨內法規制度是管黨治黨的重要依據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須有法度,這個法度主要就是黨內法規制度。完備的黨內法規制度,是政黨發展成熟和執政水平的重要標志。2015年6月11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巡視工作條例修訂稿時的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依規治黨,首先是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嚴起來,執行起來。”為8700多萬中國共產黨黨員確立行為規范的黨內法規制度,其完善與否關系著從嚴治黨、依規治黨的大局。習近平總書記科學地提出了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的工作原則和工作要求,明確指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首先要建好籠子。”“本著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則制定新的法規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規制度、廢止不適應的法規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內法規制度的“籠子”織得越來越緊。2013年,中央頒布《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等黨內“立法法”,邁出了用制度約束權力的重要一步。與此同時,開展了集中清理新中國成立以來制定的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活動。集中清理是對黨內法規制度開展全面“體檢”,在“瘦身”的同時實現“健身”,摸清黨內法規制度的“家底”。2013年出臺《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明確了2013年至2017年黨內法規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編制黨內法規制定工作5年規劃,在我們黨的歷史上是第一次。
扎緊依規治黨的“制度籠子”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黨是一個大黨、老黨、執政黨,沒有一套完善的黨內法規制度,就不可能把全面從嚴治黨的方針落到實處。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要突出重點,重在有效管用,全方位扎緊制度籠子”;“我們說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就是要依法設定權力、規范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編織黨規黨紀的制度籠子,通過紀律規矩制約和監督黨組織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這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管黨治黨的必然要求。黨規黨紀籠子要把權力收入其中、看嚴管住,就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有效原則,保證各項規章制度“系統完備、銜接配套”,防止因掛一漏萬留下制度漏洞;把籠子扎牢編嚴,防止出現牛欄關貓、來去自如現象。我們黨執政以來,由于統籌規劃不夠,黨內法規“碎片化”現象比較突出,黨內法規制定工作的系統化、整體性和計劃性不夠,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建設總體上比較滯后。當前,黨內法規建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主要體現在:個別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還存在制度空白;已有黨內法規有的質量不高、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有些黨內法規內容重復或相互沖突;有些黨內法規不配套,難以形成有效的運行機制;有些黨內法規執行力度不夠,削弱了黨內法規的嚴肅性,等等。《摘編》收錄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創新黨內法規制度的一系列論述,諸如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體系,要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制定規矩的指導思想就是從嚴要求,要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行紀法分開;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務實管用;要堅持高標準與守底線相結合,把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緊密結合起來。這些論斷為從嚴治黨朝著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方向邁進注入了新活力。
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要與時俱進
2013年4月2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關于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研究部署巡視工作情況的報告>時的講話》中提出:“要抓好工作創新,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適應形勢發展,推動巡視內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設等方面與時俱進。”這一科學論斷揭示了一個基本原理:黨規出于實踐。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只有面向實踐、植根實踐,才能經得住實踐檢驗。實踐出真知,管黨治黨的偉大實踐產生了黨內法規制度,管黨治黨的經驗是黨內法規制度的源頭活水;制定黨內法規制度則是一個發現、提煉和固化管黨治黨實踐經驗的規范化過程。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創新黨內法規制度、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的重要講話精神,在創新黨內法規制度上統籌推進,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到實處。要根據形勢和任務的發展變化,研究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規律,不斷充實完善地方尤其是基層的黨內制度,提高黨內法規質量。要堅持問題導向,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充分發揮基層的創造性,對已經取得管黨治黨明顯成效的寶貴經驗應認真梳理,及時將實踐成果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形成長效機制。為確保2017年基本形成涵蓋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主要領域,建成適應管黨治黨需要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框架,建黨100周年時全面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做出努力。
良法之治重在執行
黨內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實施,黨內法規制度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對此,習近平總書記在《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一文中明確提出:“要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構建以黨章為根本、若干配套黨內法規為支撐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這一要求,創新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一方面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實現黨規黨紀與國家法律的有機銜接,另一方面要保證已制定生效的黨內法規得到有效實施。這就必須提高黨員干部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將管黨治黨的制度要求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使每一個黨員干部在行動上不逾越看得見的制度籠子,在思想意識里始終裝著一個看不見的制度籠子,形成依規用權的自覺和習慣。